学校简介
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2年,建校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先后经历了长春工业专科学校、吉林理工学院、吉林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70年6月吉林工学院与吉林工业大学合并,1978年10月复校。2000年9月,长春煤炭工业学校、长春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工业设计学校并入。2002年3月,更名为长春工业大学。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之一的省属重点高校,2004年再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20年3月,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
学校现有南湖、北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5.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设有15个学院,在招5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4个,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成功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4627人。其中本科生19534人,硕士研究生4107人,博士研究生275人,留学生41人。现有教职工1642人,其中专任教师1286人,正高级职称教师209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18人。现有柔性引进院士5人、杰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吉林省教学名师9人,长白山学者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4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8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科技部)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4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近五年,学校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项,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及国家艺术基金16项。科研成果获得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吉林省专利金奖2项。学校始终坚持科技研发工作与国家重大需求、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制约传统产业发展和推动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通过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在碳纤维全产业链升级、微纳与超精密加工、金属材料强韧化、高性能高分子新材料、冶金节能、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以及智能控制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国内多个知名企业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多项技术助力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支撑和引领我省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淀形成“自强不息、志在一流”的工大精神和“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型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近21万人。2004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作为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2019年、2023年三次捧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在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75名,在2017—2021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85名,入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地方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百强。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留学生占比100%。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4项,先后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曾连续两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2017年获得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2006、2020年校团委两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1次获评“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学校现有南湖、北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5.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设有15个学院,在招5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4个,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成功入选吉林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立项建设学科,化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4627人。其中本科生19534人,硕士研究生4107人,博士研究生275人,留学生41人。现有教职工1642人,其中专任教师1286人,正高级职称教师209人,副高级职称教师418人。现有柔性引进院士5人、杰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人文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吉林省教学名师9人,长白山学者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4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8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科技部)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4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近五年,学校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项,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及国家艺术基金16项。科研成果获得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2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吉林省专利金奖2项。学校始终坚持科技研发工作与国家重大需求、吉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制约传统产业发展和推动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通过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在碳纤维全产业链升级、微纳与超精密加工、金属材料强韧化、高性能高分子新材料、冶金节能、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以及智能控制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国内多个知名企业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多项技术助力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支撑和引领我省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积淀形成“自强不息、志在一流”的工大精神和“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努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型和复合型专业人才,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近21万人。2004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作为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性好、安心基层、踏实肯干、留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等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2019年、2023年三次捧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在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75名,在2017—2021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第85名,入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地方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百强。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留学生占比100%。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4项,先后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曾连续两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5年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2017年获得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2006、2020年校团委两次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1次获评“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2、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4、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5、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二等1200元,三等600元;6、双十佳大学生奖学金,每人发放奖学金10000元;7、单科专业奖学金,每人每科200元;8、科技创新奖学金,每人每学年每组,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9、新生入学奖学金,每人20000元;10、创业奖学金,每人5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校还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严重疾病、火灾、洪涝等突发变故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乡遥远,路费不足而在假期无法回家探亲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通过校内奖学金、“双十佳大学生”和“工大之星”评选、勤工助学、“爱心万里行”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等校内资助与长发建设助学金等校外资助相结合,全力保障报考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其他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学校食堂
学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