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西大学是中国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大学。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清时期的晋阳书院、三立书院和令德堂书院。学校创办的山西大学堂译书院,是中国近代大学创办的第二所译书院,有力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山西大学名宿云集,人才辈出。抗战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山西大学辗转多地,坚持办学,众多师生参加抗战,投身民主革命,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献出了鲜血和生命。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大学共设有文、法、理、工、农、医等六个学院,教职员工增至1000余人,在校生达到近2200人,成为一所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综合大学。上世纪五十年代,法学院改称财经学院,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大学,冶金工程系并入北京钢铁学院、纺织工程系和采矿工程系并入西北工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独立建院,山西大学为国家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大学办学成绩斐然,先后实现了博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院士、国家级科技大奖等一系列重大突破。1998年,山西大学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最早的一批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初心如磐,步履铿锵,一步一个脚印,实现了从地方大学到高等教育“国家队”的历史性跨越。
历经世纪沧桑,山西大学形成了“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光荣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起点上,学校正在全面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向着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的目标迈进。
学校现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7个博士后流动站,自主设置6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自主设置4个目录外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哲学、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光学入选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10个学科进入ESI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环保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西大学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459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3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51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70人。设有本科专业87个,涵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2个,省级一流专业3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6门,省级一流课程117门。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成立全国第三家联合研究生院——“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物理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哲学、计算机科学、数学专业获批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十四五”以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SC世界大学生超算竞赛等比赛中屡创佳绩,获得国家级奖项300余项。在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日益增强。近年来,承担了地基引力波探测大科学装置、国家超算(太原)中心、山西省黄河实验室等一大批重大科研任务。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科研奖励近20项。“十三五”期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4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06项。大力强化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国有骨干企业合作共建十多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山西省十多个地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山西大学科技园成为国家大学科技园。
山西大学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有教职工3132人,专任教师2158人,高级职称教师1404人,其中国家级人才百余人。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4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扩大国内外合作。近年来,深入落实部省合建工作部署,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师资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同英国、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每年长短期在校国际留学生近200人。建有美国夏洛特汉语中心、东帝汶商学院孔子课堂。积极拓展各类学生国际交流渠道,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等近三十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培养机制,为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创造良好条件。
山西大学目前拥有坞城校区、东山校区、大东关校区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955亩,建筑面积133.20万平米,是全国文明校园、山西省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7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图书256.39万册,数字资源1547.95万册,数据库212个。
欣逢盛世,高歌前行。今天的山西大学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办学活力,迎来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学校将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向着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的目标奋进,谱写兴学育人的崭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清时期的晋阳书院、三立书院和令德堂书院。学校创办的山西大学堂译书院,是中国近代大学创办的第二所译书院,有力促进了中西文化交流。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山西大学名宿云集,人才辈出。抗战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山西大学辗转多地,坚持办学,众多师生参加抗战,投身民主革命,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献出了鲜血和生命。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大学共设有文、法、理、工、农、医等六个学院,教职员工增至1000余人,在校生达到近2200人,成为一所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综合大学。上世纪五十年代,法学院改称财经学院,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大学,冶金工程系并入北京钢铁学院、纺织工程系和采矿工程系并入西北工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独立建院,山西大学为国家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大学办学成绩斐然,先后实现了博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院士、国家级科技大奖等一系列重大突破。1998年,山西大学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最早的一批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高校。2022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初心如磐,步履铿锵,一步一个脚印,实现了从地方大学到高等教育“国家队”的历史性跨越。
历经世纪沧桑,山西大学形成了“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光荣传统和“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起点上,学校正在全面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向着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的目标迈进。
学校现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7个博士后流动站,自主设置6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自主设置4个目录外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哲学、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光学入选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10个学科进入ESI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环保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西大学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459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3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51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70人。设有本科专业87个,涵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2个,省级一流专业3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6门,省级一流课程117门。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成立全国第三家联合研究生院——“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物理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哲学、计算机科学、数学专业获批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十四五”以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SC世界大学生超算竞赛等比赛中屡创佳绩,获得国家级奖项300余项。在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日益增强。近年来,承担了地基引力波探测大科学装置、国家超算(太原)中心、山西省黄河实验室等一大批重大科研任务。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科研奖励近20项。“十三五”期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4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06项。大力强化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国有骨干企业合作共建十多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山西省十多个地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山西大学科技园成为国家大学科技园。
山西大学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有教职工3132人,专任教师2158人,高级职称教师1404人,其中国家级人才百余人。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4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扩大国内外合作。近年来,深入落实部省合建工作部署,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师资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同英国、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每年长短期在校国际留学生近200人。建有美国夏洛特汉语中心、东帝汶商学院孔子课堂。积极拓展各类学生国际交流渠道,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等近三十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建立合作培养机制,为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创造良好条件。
山西大学目前拥有坞城校区、东山校区、大东关校区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955亩,建筑面积133.20万平米,是全国文明校园、山西省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7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图书256.39万册,数字资源1547.95万册,数据库212个。
欣逢盛世,高歌前行。今天的山西大学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办学活力,迎来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学校将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向着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的目标奋进,谱写兴学育人的崭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奖学金设置
请登录山西大学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查阅(https://xgb.sxu.edu.cn/gzzd/index.htm)。
困难生资助办法
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学工字(2016)6号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当年各项助学金评审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的基本依据。 3、认定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校的认定工作,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对学生的困难状况和受资助情况进行备案记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各学院(系)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政策培训、诚信感恩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其成员名单要在学院(系)范围内公示。 班级(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班级(专业)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专业)总人数的15%。班级(专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本班级(专业)范围内进行公示。 4、认定条件 学院(系)工作小组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或社会福利院收养的、靠亲友或社会有限资助的孤儿; (2)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家庭被当地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学生; (3)来自单亲家庭且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人口较多,父母年老多病(凭病历卡、诊断书等证明)或身体残疾(凭当地市、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5)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凭当地核发的低保证); (6)因不测因素(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凭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病历卡、诊断书等证明); (7)学院(系)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认定标准和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0%,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比例为5%—8%。 各学院(系)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名后,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6、认定程序 (1)每年九月份新学年开始,学校发布通知,对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2)学院(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安排部署本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 申请资格认定的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个人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任选一项即可): ①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②父母亲有工作单位的,由父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班级(专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照认定标准和条件,召开民主评议会,讨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5)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专业)专题班会,通报本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经班级(专业)全体学生通过产生本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并提交学院(系)工作小组。 (6)学院(系)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各班级(专业)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产生本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并向本学院(系)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要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解决。如学生对学院(系)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予以处理。 (7)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学院(系)上报材料,提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当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学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学校以及各学院(系)要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随时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情节严重的,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学院(系)要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培养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相结合。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讲诚实话,做守信人。 4、学院(系)要加强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分类管理《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和班级(专业)评议记录和结果等档案材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按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获得以下资助: 1、国家助学金(人数比例20%左右),每人每年资助3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比例3%左右),每人每年资助5000 元。具体操作执行《山西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山西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管理规定。 2、勤工助学补助。学校提供相应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学生上岗,课余时间参加适当劳动,获得相应补助。具体操作执行《山西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 3、校内助学金。原则上面向特殊困难学生发放校内助学金,具体发放比例及额度依据当年经费预算进行测算。评审办法参照《山西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管理规定。 4、临时困难补助 (1)当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不测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相应资助后经济压力仍然较大,难以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要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程序为:个人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召开部(处)务会议研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核(审批)———资助。 (3)临时困难补助5000 元以下的,由学生工作部(处)部(处)务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具体资助额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特殊情况需资助超过5000 元的,经部(处)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 (二)已取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不予以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存在超高消费现象,如:生活铺张浪费、购买高档生活用品、擅自校外租房、沉迷网络游戏、吸烟酗酒、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山西大学二○一七年八月修订
学校食堂
坞城校区共有五个餐厅,分为文瀛餐厅、令德餐厅、教职工餐厅、民族餐厅与文化餐厅。文瀛餐厅与文科楼临近,共有两层;令德餐厅靠近南门与令德宿舍区,文化餐厅与令德餐厅相连;民族餐厅与教职工餐厅坐落于学术交流中心附近,且与德秀公寓相邻。其中学生们用餐最多的是文瀛餐厅与令德餐厅。
学校宿舍
坞城校区有两个主要的宿舍区:令德区和文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