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49年9月学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司令部卫生处接管。1950年学校与青海军区卫生学校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卫校,1951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奉命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遂将学校移交给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命名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分别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复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国家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单位”;获批“全省首个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项目-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单位”“中非职教合作联盟首批培养单位”“首批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WTL)成员单位”。获批“青海省文明校园”“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文化底蕴深厚。建校以来,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凝练出了“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构建并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法规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校纪校规校史教育为“八维”的“一统八维”思政工作体系,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建的“高原沙棘志愿服务队”“天使健康护航队”等团队成为学院服务社会的特色品牌。
70多年来,累计培养了4.2万名卫生人才。毕业生遍布青海山川、祖国大地,甚至异国友邦,涌现出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卫生类高级人才,一大批毕业生立功受奖:有的被授予“南丁格尔奖章”“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校生近6500人,教职工25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94人,占专任教师的43%;教授13人、副教授36人,“双师型”教师219人。现有“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4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原名医”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教学科研骨干”3名,“青海省优秀校长”1名,“青海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青海省优秀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班主任”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
办学条件完备。校区占地面积约511亩。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校外实习基地135个,建成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95间院内实验实训室。先后获批“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青海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社区全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藏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及“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急救技能培训基地”等4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8个省级培训基地。总藏各类纸质图书31.75万余册,其中医学类纸质图书22.23万余册,生均图书达64.9册。
专业设置合理。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针灸推拿、预防医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0个专业,其中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6个国控专业,已建成护理、助产2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和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以及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6个省级示范专业。临床医学等5个专业被评为青海省高职省级重点(特色)专业,2门课程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3门课程被评为青海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教科研协同推进。近3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3项;省卫健委“三新项目”10项;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4项;11项课题通过青海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其中,国内领先科技成果2项、国内先进1项;公开发表论文119篇,其中SCI论文10篇,核心论文23篇,实施教学改革项目21项,获奖6项。获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计算机软著2项。
产教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精准对接全省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现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20个专业,形成了护理专业“1.5+1.5”、临床医学专业“复合型”、药学专业“订单式”、医学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以及“五年一贯制”“1+X证书制度”等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凸显了特色办学优势。2014年牵头组建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已拥有常务理事单位45家,理事单位135家。
合作交流融通。坚持“输出”与“引进”并举的合作原则,与加拿大、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知名院校开展国际合作,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开展护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新加坡护理奖学金项目,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平台,目前已选派若干名学生赴新加坡留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设,入选首批“中文+职业技能”基地建设单位、中非职教合作联盟首批培养单位、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WTL)首批成员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代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每到青海发展关键时刻和重要节点都提出重大要求、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各族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好维护校园安全、师生安宁的重大责任,在办学育人问题上把好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本、美育为根、劳育为荣”的育人新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卫生职业教育力量。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49年9月学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司令部卫生处接管。1950年学校与青海军区卫生学校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卫校,1951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奉命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遂将学校移交给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命名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分别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复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院(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国家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单位”;获批“全省首个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项目-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单位”“中非职教合作联盟首批培养单位”“首批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WTL)成员单位”。获批“青海省文明校园”“青海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文化底蕴深厚。建校以来,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凝练出了“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构建并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法规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校纪校规校史教育为“八维”的“一统八维”思政工作体系,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建的“高原沙棘志愿服务队”“天使健康护航队”等团队成为学院服务社会的特色品牌。
70多年来,累计培养了4.2万名卫生人才。毕业生遍布青海山川、祖国大地,甚至异国友邦,涌现出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卫生类高级人才,一大批毕业生立功受奖:有的被授予“南丁格尔奖章”“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校生近6500人,教职工25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94人,占专任教师的43%;教授13人、副教授36人,“双师型”教师219人。现有“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4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原名医”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教学科研骨干”3名,“青海省优秀校长”1名,“青海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青海省优秀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班主任”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
办学条件完备。校区占地面积约511亩。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校外实习基地135个,建成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95间院内实验实训室。先后获批“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青海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社区全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藏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及“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急救技能培训基地”等4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8个省级培训基地。总藏各类纸质图书31.75万余册,其中医学类纸质图书22.23万余册,生均图书达64.9册。
专业设置合理。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针灸推拿、预防医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0个专业,其中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6个国控专业,已建成护理、助产2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和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以及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6个省级示范专业。临床医学等5个专业被评为青海省高职省级重点(特色)专业,2门课程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3门课程被评为青海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教科研协同推进。近3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3项;省卫健委“三新项目”10项;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4项;11项课题通过青海省科技成果鉴定,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其中,国内领先科技成果2项、国内先进1项;公开发表论文119篇,其中SCI论文10篇,核心论文23篇,实施教学改革项目21项,获奖6项。获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计算机软著2项。
产教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精准对接全省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现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20个专业,形成了护理专业“1.5+1.5”、临床医学专业“复合型”、药学专业“订单式”、医学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以及“五年一贯制”“1+X证书制度”等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凸显了特色办学优势。2014年牵头组建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已拥有常务理事单位45家,理事单位135家。
合作交流融通。坚持“输出”与“引进”并举的合作原则,与加拿大、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知名院校开展国际合作,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开展护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新加坡护理奖学金项目,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平台,目前已选派若干名学生赴新加坡留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设,入选首批“中文+职业技能”基地建设单位、中非职教合作联盟首批培养单位、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WTL)首批成员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代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每到青海发展关键时刻和重要节点都提出重大要求、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各族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好维护校园安全、师生安宁的重大责任,在办学育人问题上把好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本、美育为根、劳育为荣”的育人新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卫生职业教育力量。
奖学金设置
—— 助学政策 ——
国家奖学金:专科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 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 5000 元,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每年9月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院其他奖助措施:“绿色通道”“高原沙棘奖学金”“仁德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勤工助学: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中的相应资金将用于支付学费,申请了贷款的学生无需重复缴交学费。收到通知书后缴交了学费的学生也无需再申请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其中,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食堂
学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