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西安石油大学是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切关怀、倡导创立,最早建设、长期布局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程可追溯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燃料工业部石油总局举办的兰州测绘钻井训练班。
学校创建于1951年10月,经西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批准,由西北石油管理局成立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工业部。1958年,学校升格本科并更名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校改建工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西安石油学院恢复办学,隶属于石油工业部。1990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并获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2018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是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学校现有雁塔、明德、鄠邑三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明德校区位于西安市丈八东路11号,鄠邑校区位于西安市丰京路560号。总占地面积2078亩,固定及无形资产总值34.73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设有18个学院(系)。现有本科生1.7万余人、全日制研究生3900余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200余人、各类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2.3万余人。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7万余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涵盖理工经管文法教艺八个门类,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有1个陕西省一流学科、7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开设59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名牌专业5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0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
学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发展,结构持续优化,素质不断提升。现有教职工1860余人,专任教师13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720余人,其中二级、三级教授48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6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5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30余人;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三秦学者”、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人文英才、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省级人才9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陕西省教学团队21个。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持续深化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行业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10项,省研究生优秀教材奖2项、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5项;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1门,省级精品课程6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2个,教育部、陕西省“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6个,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改研究与实践项目7个、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11个。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奖励6100余项。学校是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中国石油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着力打造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开拓创新的“四实一新”人才培养品牌,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先后获评教育部、陕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批省级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就业工作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陕西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石油报,新华网、光明网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学校办学历史、人才培养成效等内容入选纪念习仲勋诞辰110周年理论文献纪录片《赤诚》。
学校聚焦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有45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4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近五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800余项;科研到款经费9.11亿元。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80余项;公开、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7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400余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2700余篇。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办学能力与水平持续增强。与国(境)外103所高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美国28所大学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俄韩等国大学开展“2+2本科双学位”项目;与美英德等国大学开展“4+1”“4+2”硕士项目以及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俄美等国大学及港台地区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与美英德法日等国开展寒暑期学生短期出国项目;与菲律宾、印度等国积极共建孔子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自主招生院校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通过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留学生规模位居行业高校和省属高校前列,累计培养来自93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1万余人。
学校先后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高校先进校级党委”“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双百工程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是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获批陕西省爱国教育主义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石油精神办学、铁人精神育人、延安精神铸魂,秉承“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好学力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和“爱国奉献、艰苦奋斗、科学求实、开拓进取”的办学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持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1年10月,经西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批准,由西北石油管理局成立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工业部。1958年,学校升格本科并更名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校改建工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西安石油学院恢复办学,隶属于石油工业部。1990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并获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2018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是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学校现有雁塔、明德、鄠邑三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明德校区位于西安市丈八东路11号,鄠邑校区位于西安市丰京路560号。总占地面积2078亩,固定及无形资产总值34.73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设有18个学院(系)。现有本科生1.7万余人、全日制研究生3900余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200余人、各类来华留学生1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2.3万余人。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7万余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涵盖理工经管文法教艺八个门类,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评“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有1个陕西省一流学科、7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开设59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名牌专业5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0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
学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发展,结构持续优化,素质不断提升。现有教职工1860余人,专任教师133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720余人,其中二级、三级教授48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6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5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30余人;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三秦学者”、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人文英才、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省级人才9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陕西省教学团队21个。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持续深化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行业教育学会教学成果奖10项,省研究生优秀教材奖2项、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5项;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1门,省级精品课程6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2个,教育部、陕西省“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6个,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改研究与实践项目7个、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11个。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奖励6100余项。学校是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中国石油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着力打造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开拓创新的“四实一新”人才培养品牌,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先后获评教育部、陕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批省级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就业工作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陕西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石油报,新华网、光明网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学校办学历史、人才培养成效等内容入选纪念习仲勋诞辰110周年理论文献纪录片《赤诚》。
学校聚焦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有45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4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近五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800余项;科研到款经费9.11亿元。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80余项;公开、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7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400余部;学术论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2700余篇。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办学能力与水平持续增强。与国(境)外103所高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美国28所大学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俄韩等国大学开展“2+2本科双学位”项目;与美英德等国大学开展“4+1”“4+2”硕士项目以及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俄美等国大学及港台地区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与美英德法日等国开展寒暑期学生短期出国项目;与菲律宾、印度等国积极共建孔子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自主招生院校和“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通过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认证;留学生规模位居行业高校和省属高校前列,累计培养来自93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1万余人。
学校先后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高校先进校级党委”“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双百工程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是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获批陕西省爱国教育主义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石油精神办学、铁人精神育人、延安精神铸魂,秉承“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好学力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和“爱国奉献、艰苦奋斗、科学求实、开拓进取”的办学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持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缓”和“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本科生奖励及资助金额3000余万,60%以上的本科生都能够享受到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2800元/人/年。
品学兼优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600元/人,每年我校名额3000余人。
企业及社会奖助学金
中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每年累计金额约60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国家特殊政策的特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困难补助
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经济困难。
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保证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提供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2、《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学生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口本首页)(各一份);
5、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所在村出具并加盖乡镇或街道办公章);
6、申请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一份,学校统一印制,由辅导员填写,院系盖章);
7、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
8、申请学生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9、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信用卡/灵通卡(待银行审查批准后,学生本人到工商银行储蓄所办理)。
注:以上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其中第3、4、5、8项材料须学生本人及时准备。
另外,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学校食堂
学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