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安徽农业大学坐落于安徽省会合肥,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肇始于1928年在当时的省府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迁往芜湖,更名为安徽大学。1954年学校被拆分为安徽师范学院和安徽农学院,安徽农学院由芜湖迁到合肥办学。1995年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现下设20个学院(部),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572人(含国际生202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6886人。在职教职工2387人,其中专任教师1646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 994人,占专任教师的60.39%;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006人,校外专硕导师1038人;现有国家级人才50人、省级人才215人次。
现有ESI前1%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9个、安徽省高峰学科4个、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4个。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现有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科技小院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项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近年来,主持获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其中1项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校建有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作物抗逆育种与减灾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产品质量与生物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黄淮南部小麦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等88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1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名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名“江淮文化名家”领军人才、4名青年英才。“十三五”以来,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2项、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1项、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安徽省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其他省部级科技奖82项,主持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项、课题42项,国家基金56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1项;以第一单位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432篇,其中CNS子刊 26 篇,选育国家级新品种50个、省级新品种170个,授权美日欧等国际发明专利23项,牵头制定国际标准1项,46篇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学校始终坚持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致力于科教兴农、科教兴皖事业,走出了一条享誉全国的育人兴校、富民强农、校地协同的“大别山道路”,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学校面向不同农业生态区域,与地方合作共建8个综合试验站、32个特色产业站(研究中心、研究院)、128个科技小院,提出并实施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探索形成了“一站一盟一中心”的校县共建机制、“四体融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和“学校扶产业、产业聚企业、企业联大户、大户带贫户”的产业帮扶模式,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批“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大力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管理质量,通过“来华留学质量首次认证”“来华留学质量再认证”。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获批“南南合作”项目外语培训定点单位、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科协“安徽海智农业基地”及亚洲农业科教创新联盟成员单位。获教育部批准与加拿大湖首大学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联合牵头成立“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搭建了两国高校乃至两国政府农业科研领域的重要合作平台。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获批安徽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安徽省首批“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风采展示优秀案例,打造了“神农大讲堂”“农耕科创文化节”“青禾”等系列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获全国“三下乡”优秀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大办好办强安徽农大”指示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办学理念,推动关键核心办学指标争先进位,努力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学校肇始于1928年在当时的省府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迁往芜湖,更名为安徽大学。1954年学校被拆分为安徽师范学院和安徽农学院,安徽农学院由芜湖迁到合肥办学。1995年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现下设20个学院(部),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572人(含国际生202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6886人。在职教职工2387人,其中专任教师1646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 994人,占专任教师的60.39%;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006人,校外专硕导师1038人;现有国家级人才50人、省级人才215人次。
现有ESI前1%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9个、安徽省高峰学科4个、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4个。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现有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科技小院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项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近年来,主持获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其中1项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校建有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作物抗逆育种与减灾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产品质量与生物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黄淮南部小麦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等88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8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1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名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名“江淮文化名家”领军人才、4名青年英才。“十三五”以来,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2项、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1项、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安徽省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其他省部级科技奖82项,主持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项、课题42项,国家基金56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1项;以第一单位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432篇,其中CNS子刊 26 篇,选育国家级新品种50个、省级新品种170个,授权美日欧等国际发明专利23项,牵头制定国际标准1项,46篇研究报告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学校始终坚持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致力于科教兴农、科教兴皖事业,走出了一条享誉全国的育人兴校、富民强农、校地协同的“大别山道路”,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学校面向不同农业生态区域,与地方合作共建8个综合试验站、32个特色产业站(研究中心、研究院)、128个科技小院,提出并实施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探索形成了“一站一盟一中心”的校县共建机制、“四体融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和“学校扶产业、产业聚企业、企业联大户、大户带贫户”的产业帮扶模式,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批“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大力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管理质量,通过“来华留学质量首次认证”“来华留学质量再认证”。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获批“南南合作”项目外语培训定点单位、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科协“安徽海智农业基地”及亚洲农业科教创新联盟成员单位。获教育部批准与加拿大湖首大学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联合牵头成立“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搭建了两国高校乃至两国政府农业科研领域的重要合作平台。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获批安徽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安徽省首批“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风采展示优秀案例,打造了“神农大讲堂”“农耕科创文化节”“青禾”等系列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获全国“三下乡”优秀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大办好办强安徽农大”指示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办学理念,推动关键核心办学指标争先进位,努力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3.专业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干和单项奖,每学年奖励额度为200-2000元,奖励比例占学生数的36%。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大地园林”奖助学金 “更香茗茶”奖助学金、“大益爱心”奖助学金、“陆羽”助学金、“张一元”科技创新基金、“文胜”奖学金、“山崎”奖学金、“上海源耀”奖学金、“心得威特”奖学金、“华仁农牧”奖学金、“生泰尔”奖学金、“学院校友”助学金、“林声”奖学金、“华星化工”、“新农化工”奖助学金、“曙光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安科生物”奖学金、“张红梅”助学金、“兴皖育才”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金汇育才计划”助学金、“红四方”奖助学金、“熊平波”奖助学金、“花桥国际商务城助学金”、“禾禾”资助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六、助后管理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
学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