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介绍
阳光教育集团是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规新型办学单位。目前集团下设阳光外语学校、阳光高级中学、黑龙江阳光职业技术学校和阳光外国语学院,各层次在校生达到两万人,专职教职工六百余人。目前正处于健康、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阳光外国语学院是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民办助学高校,在校生一千五百余人。学院开设英语、日语、视觉传达(广告策划)、俄语四个专业。在历年的全国自学统一考试中,通过率均在80%以上,在全省遥遥领先。经省教育厅、省招办严格审核,被授予对本校考生进行过程考核的权力。
阳光外语学校成立于1995年,是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正规办学单位。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下设哈尔滨、南京、大庆、鹤岗、东宁、等三十几所分校,现有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三百余人。阳光外语学校是黑龙江省规模最大的连锁英语培训机构,是所到地区英语培训的龙头学校和英语教育发展的风向标,是哈市以外唯一一所被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会授予“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的学校,被牡丹江市民办教育促进会评为(最高级别的)“特级甲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剑桥少儿英语培训基地”,历年来被牡丹江市政府授予“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黑龙江阳光职业技术学校是200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全省首批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七所普通中专之一,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干部身份,发放就业派遣证,学生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及发展空间。
阳光教育集团在办学过程中,逐步塑造了具备阳光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富有鲜明时代气息的“阳光文化”。她们包括:
阳光理念:立足教育、报效国家。
阳光核心价值观:诚心、爱心。
阳光精神:进取、敬业、变革、感恩。
阳光行动指南:再多走一步。
阳光人才观:能力高于学历,品德高于能力;在实践和竞争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重用人才、回报人才。
阳光愿景:教育改变命运,为个人及民族命运的改变而努力。
个人不断成长、进步为阳光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阳光不断发展壮大,为个人成长提供广阔空间。让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同步,让个人与组织共赢。
经营范围